来源:本地宝
2023-02-16 08:57:14
投诉电话
(1)你可以根据你所在的片区,看看属于哪个热力公司管,然后给这个公司打电话,服务范围下面有汇总;或者直接给12319打电话,按3就可以投诉。
(2)还可以找自己小区的热力站站长联系反映。
(资料图片)
1.太原数字城管中心
用户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咨询反映;或手机上网关注太原数字城管微博、太原微城管微信小程序在线咨询反映,获得最新供暖服务资讯。
2.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
用户可登陆太原市热力集团公司官网在线互动咨询反映;拨打所在辖区各供暖分公司服务电话咨询反映:
第一供热分公司7776025、7776026;
第二供热分公司3334629、3334786;
第三供热分公司2770200;
第四供热分公司2411567;
第五供热分公司2770609;
第六供热分公司5281060;
第七供热分公司7782795;
城西供热分公司2837661;
城南供热分公司2418017;
晋源供热分公司2791661;
太古供热分公司5225197。
3.太原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
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7031018咨询反映。
4.太原市城北热力公司
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2863023咨询反映。
5.国电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
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6091699咨询反映,手机上网关注太原市第二热力微信公众号在线互动咨询反映。
6.太原市供热管理中心
用户可拨打服务电话3350259咨询反映。
逾期未交暖气费,被限制暂停供热如何解决?
答:《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》规定:热用户应当在每年11月1日前交纳热费。对已缴纳热费的,供热单位应当及时供热;对逾期未交费的,由供热单位向热用户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。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仍不缴费的,供热单位有权限制或者暂停供热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所以,用户应及时足额交纳供热费,才可以正常享受供热。
空置房屋申请停暖,按多少比例缴费?
答:根据并城乡管发【2010】40号及并价商字【2012】169号,空置房停暖申请后,应按30%收取供热费。
用户如果房屋空置应向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(已实行分户控制的在每年10月10日前、未实行分户控制的在每年9月30日前),物业公司再向所在区域的热力站申请,热力站先期审核,并为居民家热力管网阀门打上铅封,然后居民所提出的申请将由热力站上报供热公司经营处,由监察大队审查后再反馈给经营处,经热力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整个申请工作才完成,这样用户可只需缴纳30%的供暖费。但对于危害其他用户热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,不能办理停止用热。
市民反映投诉家中暖气不热,需要提供哪些必要信息?
答:对集中供热用户,需告知具体地址及供热服务单位,现状为暖气不热还是没有、是否缴纳暖气费,周围邻居是否也有类似情况。
对区域供热用户,需告知具体地址及供热服务单位,小区采取的哪种供热方式,包括自备锅炉、燃气供热、电力供热、污水供热等方式,现状为暖气不热还是没有、是否缴纳暖气费,周围邻居是否也有类似情况。,核实清楚后进行记录,并派单所属城区进行协调督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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